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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热点问题!

发布:2023-07-19 11:33,更新:2024-05-12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一、财务报表报送时间

除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外(不含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报送期限参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财务报表按月报送的在月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按季报送的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报送,具体以申报期限实际日期为准。年度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

二、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内容

①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③执行 《民间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纳税人根据所使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本公告列明之外的相关附表,无需报送,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三、数据填写错误,想要更正或作废应该怎么办?

财务报表是无需作废的,只需要重复报送一遍该所属期的财务报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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