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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取得的报酬如何定义?

发布:2023-07-11 10:21,更新:2024-07-02 11:00

日常生活中,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以外,我们Zui常接触的就是劳务报酬。你对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了解有多少呢?今天好易办小编带你来了解了解!


一、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定义及涵盖范围

劳务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报酬。劳务报酬的涵盖范围非常的广,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工资薪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队、学校、部队、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则属于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这是这两种项目比较容易区分的点。


学习了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概念,我们现在进入今天的主题!

三、大学生参加实习所得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这个是需要分情况来定义的,如果实习生是员工,那么发放的报酬就是工资薪金。如果实习生不是员工,发放的报酬就是劳务报酬,那么我们如何区分实习生是不是员工?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区分。

1.有没有签署劳动用工合同?

实习生作为未毕业的员工,是否能够签署劳动用工合同?很多企业存在疑惑,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未禁止未毕业的学生同企业签署劳动用工合同。实务中实习关系是不是聘用关系其实是很混乱的,大多数实习生并未和公司签署劳动用工协议,Zui终如果产生纠纷,法院判例也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实际判断。

2.实际参与工作是否以员工身份参与?

如果企业没有与实习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那这个就是法院判断的主要依据。如果实习生只是每天签到,未参与全日制工作,那这个实习生就不属于员工。但如果实习生实际参与员工岗位,按照员工要求正常考勤,接受公司统一管理,那就应认定为实质上的员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处理。

四、大学生实习取得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1.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2.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3.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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