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了很多新手宝爸宝妈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问题,各位宝爸宝妈别着急,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解一下具体的政策要点!
一、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包括的范围: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二、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三、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相关支出
四、扣除标准和方式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五、选定之后是否可以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六、多个婴幼儿的父母是否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重组家庭是否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具体扣除方法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的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七、填报信息方式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生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八、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方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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